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2022年1月,公司完成对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积极战略布局锂盐产业。2023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全称由“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年4月公司已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锂盐一期项目已于2022年投产,二期项目于2023年4月开始建设,预计2024年下半年投产。二期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形成年产45,000吨锂盐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锂盐业务持续经营过程中,公司简称“永杉锂业”已在市场上形成了较强的品牌知名度,深受广大投资者及上下游客户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的锂盐产能、战略定位、主营业务等因素,董事会认为目前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时机已经成熟。为了体现公司的发展前景,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同时确保公司证券简称与
公司全称相符合,经公司慎重论证和研究,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吉翔股份”变更为“永杉锂业”。公司本次证券简称变更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