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在授权有效期内的理财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不变。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董事会决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60,000份。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