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0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2.2万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披露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合计265.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董事会决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6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
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8月26日完成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