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3,84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73%。本次冻结股份为102,0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58.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累计持有公司227,356,527股,累计冻结股份10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9%。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的通知,因债务逾期违约,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并向宁波炬泰核实,确认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宁波炬泰 | 76,000,000 | 43.72% | 14.75% | 否 | 2024年9月18日 | 2027年9月17日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 | 司法冻结 |
司 | ||||||||
宁波炬泰 | 26,000,000 | 14.96% | 5.04% | 否 | 2024年9月18日 | 2027年9月17日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司法冻结 |
合计 | 102,000,000 | 58.67% | 19.79% | / | / | / | / | / |
注:宁波炬泰于2024年2月29日将其所持公司7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3月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宁波炬泰于2024年4月19日将其所持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次冻结股份均为宁波炬泰已质押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宁波炬泰 | 173,840,117 | 33.73% | 102,000,000 | 0 | 58.67% | 19.79% |
上海钢石 | 53,516,410 | 10.38% | 0 | 0 | 0 | 0 |
合计 | 227,356,527 | 44.11% | 102,000,000 | 0 | 44.86% | 19.79% |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冻结系债务逾期,其中7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对应债务金额为2.66亿元人民币,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对应债务金额为0.94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最近一年除此之外无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上述债务逾期经债权人申请法
院执行股权司法冻结,除此之外控股股东无其他因债务问题所涉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