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3月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时。现场会议地点:主会场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希龙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会议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1、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
书面表决。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4、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情况,公司拟修订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将不断完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体系,巩固公司钼产品在钢铁、石油化工领域的市场优势地位,扩大国际市场,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钼业公司。公司将秉承“诚实守信,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及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努力实现公司在钼冶金、钼化工、钼深加工领域始终处于国内技术领先、设备领先、质量领先的地位。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将不断完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体系,巩固公司在锂业领域的市场优势地位,拓展国际市场,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锂业公司。公司将秉承“品质、高效、担当、卓越”的经营理念,依托锂业的稳健发展,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高品质新能源、新材料供应商。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销售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销售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