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富龙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经营业务,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程序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大庆、朱兴荣、陈雪、刘海成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接收关联方提供的房屋租赁 | 扬州富汇置业有限公司 | 88.38 | 200.00 | 结算周期改变 |
| 小计 | 88.38 | 200.00 | / | |
| 接收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扬州富汇置业有限公司 | 25.50 | 35.39 | / |
| 扬州市兴荣酒店有限公司 | 5.00 | 0.00 | / | |
| 广陵区兴云塔宾馆 | 5.00 | 0.68 | / | |
| 小计 | 35.50 | 36.07 | / | |
| 合计 | 123.88 | 236.07 | /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扬州富汇置业有限公司 | 168.00 | 53.00 | 0.00 | 200.00 | 64.12 | / |
| 小计 | 168.00 | 53.00 | 0.00 | 200.00 | 64.12 | / | |
| 合计 | 168.00 | / | 0.00 | 200.00 | /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扬州富汇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05181483XT成立时间:
2012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赵艳
注册地址:仪征市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陈慧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
月
日,资产总额2,009.51万元,净资产1,633.9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5.87万元;净利润-79.2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慧持有扬州富汇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董事刘海成之妻子担任扬州富汇置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扬州富汇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房屋租赁及水电费代扣代缴服务,已经与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租赁面积共计10,732.16平方米,2026年租金合计128.79万元。水电费代扣代缴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能够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乡镇朱明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