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裕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6 年9 月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 年9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其永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 名,实际参会董事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6 名,董事姜益军、王翊民、郑垲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 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 2026-020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同意票比例100%,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为 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其永、刘策、乔大伟、徐进志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 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 2026-021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同意票比例100%,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