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霖家居: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408 公司简称:建霖家居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英仕卫浴有限公司、厦门阿匹斯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司、漳州建霖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威霖住宅设施有限公司、宁波埃瑞德智能家居有限公司、RUNNER NINGBO CORP、厦门百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Runner Corporation、Aquair Co.,Ltd、欣仕霖企业有限公司、匠仕新创(厦门)投资有限公司、Runner Industry(Thailand)Co., Ltd.、上海建霖智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瑞摩宅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投资业务、信息系统、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企业文化、资产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5% |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5%>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 | 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2%>错报 |
营业收入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的10% | 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10%>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 | 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5%>错报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 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严重舞弊;②公司多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 离控制目标。当公司出现以下迹象时,将认为公司存在财务报告重要缺陷:①未依 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 |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5%≤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的 10%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的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 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 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③ 重大事项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④ 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大缺陷的情况 |
重要缺陷 |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 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金融衍生品交易; ② 公司核心岗位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 ③ 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④ 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要缺陷的情况。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3年,公司依托新构建的信息系统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吕理镇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