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霖家居: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霖家居”、“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建霖家居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01,68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446,6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1,68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鉴于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因分红除息调整的发行价,上述限售股份锁定期根据承诺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及8名股东:JADE FORTUNE LIMITED、PERFECT ESTATE LIMITED、YUEN TAI LIMITED、ESTEEM LEAD LIMITED、ALPHA LAND LIMITED、STAREIGHT LIMITED、NEW EMPIRE LIMITED、HEROIC EPOCH LIMITED。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0,661,36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3.63%,将于2024年1月3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46,680,000股,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1,680,000股。
2、2021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2,225,000股,股份总数增加至448,905,000股。
3、2022年1月1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75,000股,股份总数增加至448,980,000股。
4、2022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剩余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
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200,000股,股份总数增加至449,180,000股。
5、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4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5万股。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6月1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9,180,000股变更为449,092,500股。
6、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0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9,092,500股变更为449,059,5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股东JADE FORTUNE、PERFECT ESTATE、ESTEEM LEAD、YUEN TAI、
STAR EIGHT、NEW EMPIRE和HEROIC EPOCH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2、公司股东ALPHA LAND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岱桦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免除此项承诺的履行义务。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
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截至2021年1月29日收市,鉴于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因分红除息调整的发行价,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前述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本次股票延长锁定期的情况如下:JADE FORTUNE LIMITED、PERFECTESTATE LIMITED、YUEN TAI LIMITED、ESTEEM LEAD LIMITED、ALPHALAND LIMITED、STAR EIGHT LIMITED、NEW EMPIRE LIMITED、HEROICEPOCH LIMITED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36个月,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4年1月29日。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0,661,36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
1 | JADE FORTUNE LIMITED | 90,361,531 | 20.12% | 90,361,531 | 0 |
2 | PERFECT ESTATE LIMITED | 79,083,562 | 17.61% | 79,083,562 | 0 |
3 | YUEN TAI LIMITED | 40,664,075 | 9.06% | 40,664,075 | 0 |
4 | ESTEEM LEAD LIMITED | 40,664,075 | 9.06% | 40,664,075 | 0 |
5 | ALPHA LAND LIMITED | 31,173,983 | 6.94% | 31,173,983 | 0 |
6 STAR EIGHT LIMITED 20,084,000 4.47% 20,084,000
7 NEW EMPIRE LIMITED 16,579,741 3.69% 16,579,741
0 |
0 |
8 HEROIC EPOCH LIMITED 12,050,400 2.68% 12,050,400
0 | ||||
合计 | 330,661,367 | 73.63% | 330,661,367 | 0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486,500 | 0 | 1,486,500 | |
2 |
、其他
330,661,367 | -330,661,367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32,147,867 | -330,661,367 | 1,486,5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 | |||
股
116,911,633 | 330,661,367 | 447,573,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16,911,633 | 330,661,367 | 447,573,000 | |
股份总额 | 449,059,500 | 0 | 449,059,500 |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保荐认为:
1、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苏海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