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霖家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厦门建霖智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霖智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厦门建霖智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
| 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并可视情况设若干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 2 |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执行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总裁一名,并可视情况设若干名执行总裁、副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同时,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将根据登记机关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更新;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手续并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智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