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捷电气:关于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暨结果的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司拟用2,500万元至4,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7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009号公告。
(二)2024年4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27,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回购最高价格28.3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6.44元/股,回购均价27.4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640.09万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001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股份 | 140,560,000 | 100 | 140,560,000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1,327,443 | 0.94 |
股份总数 | 140,560,000 | 100 | 140,560,000 | 100 |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327,443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