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讯: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4  鼎信通讯(6034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4-011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4月2日及4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的事项外,确认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4月2日及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的通知,由于公司存在涉嫌违规的情形,根据国家电网相关办法的规定,决定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熔断期间将暂停公司全部产品、服务的中标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

1、2024年3月29日,公司就国家电网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事宜披露了《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向公司下发了《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06号)和《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3月19日,王建华持有的公司14,079,050股股票(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为9.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6%)被法院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2017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张启签署《离婚协议书》,双方就相关资产以及王建华名下公司股份等财产进行分配,并就相关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王建华2017年持有鼎信通讯108,472,097股股份,其中32,951,694股股份归张启所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7.60%),该部分股份仍由王建华持有,

无需办理更名手续;剩余75,520,403股归王建华所有,与张启无关。张启委托王建华代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期限为15年,从双方离婚之日起计算,不受双方再婚、生育等情形影响,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同时,王建华承诺在2025年年内,向张启支付1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或等价值股份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中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家电网就公司“熔断机制”事项正在调查中,尚未公布调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目前处于中国证监会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目前已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的问询函》,敬请关注。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张启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