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46,132,372股公司股份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
判断诉讼结果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近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通知,得知其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文书送达告知书((2024)京0102民初8686号),因王建华先生(以下称“被告”)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前妻张启女士(以下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第三条第一款关于被告代持原告所享有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6132372股代持协议约定条款,并确认上述股份由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和第三人(指公司)为原告办理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6132372股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日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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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