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 释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 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 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