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年5月·合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13:00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序号 | 内 容 |
1 | 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
2 |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
3 | 审议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 |
4 | 股东发言 |
5 | 主持人进行总结 |
6 | 投票表决 |
7 | 宣布表决结果 |
8 | 形成会议决议 |
9 |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
10 | 会议结束 |
议案一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定和有关要求,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且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督促公司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深耕包装印刷行业二十余年,对包装印刷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在行业经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和新产品设计开发等方面具有深厚的积累,具备快速为下游客户设计、打样、交付成品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印刷业务,具体为烟用接装纸、烟标等印刷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方面,通过加大设计创新和研究开发力度,稳定主营业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产业链整合的优势,积极开拓包装印刷业务新产品及新市场。
1、积极稳定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在行业经验、技术、产品质量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优势,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发挥公司产业链整合的优势,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实现公司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2,518,341.6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673,568.5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9,693,047.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48%。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82,729,133.56元。
2、充分发挥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重视研发投入、以创新为先导的经营理念,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新产品保障,为公司市场开拓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百余项专利。
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副总裁杨江涛先生被安徽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发改委、科技厅等4部门认定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集友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每年新产品开发数量数十种,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新产品保障,为公司市场开拓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二、董事会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改进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投融资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内部控制有效性、定期报告编制、人员薪酬等事
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9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通知时间 | 召开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通过议案名称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1/27 | 2023/1/2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曹萼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的议案》的议案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3/7 | 2023/3/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4/10 | 2023/4/2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7、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4/26 | 2023/4/2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5/2 | 2023/5/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正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8/7 | 2023/8/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8/19 | 2023/8/2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曹萼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的议案》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8/15 | 2023/8/2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10/27 | 2023/10/3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四、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共计1次,具体如下:
序号 | 组织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届次 | 股东大会届次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议案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 2023/5/11 | 1、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五、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徐善水先生因被留置无法出席部分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徐善水 | 否 | 9 | 4 | 0 | 0 | 5 | 是 | 1 |
郭曙光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0 |
曹 萼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0 |
刘力争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1 |
赵旭强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刘文华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0 |
六、2024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正确决策各类重大事项,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贯彻执行股东大会每项决议。同时,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公司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规范运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稳定公司业务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保证股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三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所有监事均参加会议,无缺席现象。具体会议召开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为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安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审核公司内控制度情况
2023年度,公司已经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并且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规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附件一: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通知时间 | 召开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通过议案名称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3/7 | 2023/3/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4/10 | 2023/4/2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4/26 | 2023/4/2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5/2 | 2023/5/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正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8/15 | 2023/8/2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10/27 | 2023/10/3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四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在2023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公司两位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报告期内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两位独立董事述职如下:
独立董事刘文华2023年度述职报告
我作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文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均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
履职期间,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出席 次数 | |
刘文华 | 9 | 9 | 0 | 1 | 0 |
我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我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
2023年我对公司所有董事会的议案均无投反对票的情况,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要求,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本人严格按照职责《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加会议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期间,我与就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审计计划的范围、风
险判断、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的相关事实的确认和沟通,我认为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其他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为我履职创造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跟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
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善水先生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公司推举并授权曹萼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2023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曹萼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的议案》。2023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曹萼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的议案》,本人同意议案。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执行。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对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一致认为本议案考虑了太湖新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培育新的业务板块资金投入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2023年股
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的要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人同意该议案。报告期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尽心尽力地履行各项职责,参加公司2023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依法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
独立董事赵旭强2023年度述职报告
我作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旭强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浙江省义乌市上市办、浙江证监局、证监会机构部(期间挂职泉州市金融局副局长)、打非局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九日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佐
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均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出席 次数 | |
赵旭强 | 9 | 9 | 0 | 1 | 1 |
我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我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
2023年我对公司所有董事会的议案均无投反对票的情况,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要求,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本人严格按照职责《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加会议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职能,促进公司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期间,我与就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审计计划的范围、风险判断、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的相关事实的确认和沟通,我认为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其他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为我履职创造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跟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善水先生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公司推举并授权曹萼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2023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曹萼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的议案》。2023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曹萼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的议案》,本人同意议案。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执行。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对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一致认为本议案考虑了太湖新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培育新的业务板块资金投入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的要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人同意该议案。
报告期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尽心尽力地履行各项职责,参加公司2023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依法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五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4679号)。
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综述
2023年度,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稳定、经营业绩下降,2023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251.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7.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10%。业绩变动的原因主要为:
(1)本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降;(2)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
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二、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95,916.30 | 81,847.86 | 17.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 | 5,000.00 | 0.00 |
应收账款 | 7,310.72 | 21,495.42 | -65.99 |
应收款项融资 | 3,147.32 | 203.58 | 1,446.01 |
预付款项 | 45.44 | 253.30 | -82.06 |
其他应收款 | 854.07 | 1,406.75 | -39.29 |
存货 | 11,672.60 | 12,037.40 | -3.03 |
其他流动资产 | 84.38 | 3,057.52 | -97.2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030.84 | 125,301.81 | -1.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00.00 | 0.00 | 1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2,714.45 | 2,795.88 | -2.91 |
固定资产 | 44,996.14 | 51,968.77 | -13.42 |
在建工程 | 1,070.03 | 7.98 | 13,305.37 |
使用权资产 | 0.00 | 37.58 | -100.00 |
无形资产 | 3,527.62 | 3,633.55 | -2.92 |
商誉 | 0.00 | 1,529.59 | -1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4.91 | 1,331.59 | -17.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3.02 | 783.12 | -23.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025.91 | 483.54 | 1,766.6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242.08 | 62,571.61 | 2.67 |
资产总计 | 188,272.91 | 187,873.42 | 0.21 |
三、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负债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应付票据 | 15,541.89 | 16,696.60 | -6.92 |
应付账款 | 10,814.64 | 16,336.02 | -33.80 |
预收款项 | 41.09 | 95.89 | -57.15 |
合同负债 | 0.00 | 0.19 | -1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824.01 | 1,805.30 | 1.04 |
应交税费 | 879.50 | 4,768.38 | -81.56 |
其他应付款 | 512.63 | 546.03 | -6.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21.11 | -1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29,613.76 | 40,269.52 | -26.46 |
递延收益 | 2,762.28 | 3,148.55 | -12.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2.98 | 222.25 | -4.1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75.26 | 3,370.80 | -11.73 |
负债合计 | 32,589.02 | 43,640.32 | -25.32 |
四、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有者权益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股本(实收资本) | 52,448.55 | 52,448.55 | 0.00 |
资本公积 | 26,204.89 | 26,204.89 | 0.00 |
库存股 | 0.00 | 0.00 | 0.00 |
盈余公积 | 6,235.79 | 5,143.69 | 21.23 |
未分配利润 | 69,211.86 | 58,636.59 | 18.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4,101.08 | 142,433.72 | 8.19 |
五、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一、营业收入 | 66,251.83 | 82,789.51 | -19.98 |
减:营业成本 | 39,107.86 | 52,731.12 | -25.84 |
税金及附加 | 865.09 | 1,072.87 | -19.37 |
销售费用 | 1,248.01 | 1,581.55 | -21.09 |
管理费用 | 5,251.56 | 4,539.08 | 15.70 |
研发费用 | 3,522.76 | 3,844.17 | -8.36 |
财务费用 | -678.84 | -975.64 | -30.42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846.57 | -502.52 | -268.47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5,967.40 | -1,645.50 | 262.65 |
加:投资收益 | 1,329.73 | 1,110.10 | 19.7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 46.73 | 4.26 | 996.45 |
其他收益 | 1,201.24 | 703.47 | 70.7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 14,392.25 | 19,666.18 | -26.82 |
加:营业外收入 | 2.37 | 0.19 | 1,166.18 |
减:营业外支出 | 30.42 | 576.94 | -94.73 |
三、利润总额 | 14,364.20 | 19,089.42 | -24.75 |
减:所得税费用 | 2,796.25 | 2,897.07 | -3.4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67.95 | 16,192.35 | -28.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667.36 | 16,691.71 | -30.10 |
六、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94.10 | 22,661.03 | 1.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38.24 | -5,652.16 | 42.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7.41 | -14,404.05 | -93.1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916.30 | 81,847.86 | 17.19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73,568.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209,390.3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920,939.0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11,623,357.28元。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认购新股等权利。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524,485,46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11,870,000股后的基数为512,615,465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892,319.75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65.90%。
如在《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依据任职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参考本地区及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管)薪酬,独立董事薪酬参照本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根据2023年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人员 | 职务 | 薪酬(万元) |
徐善水 | 董事长、总裁 | 73.20 |
郭曙光 | 副董事长 | 71.20 |
曹 萼 | 董事 | 0.00 |
刘力争 | 董事、高管、董秘 | 48.55 |
赵吉辉 | 监事 | 43.50 |
曲艳超 | 监事 | 12.40 |
党 令 | 监事 | 15.90 |
杨江涛 | 高管 | 36.50 |
蒋 华 | 高管 | 44.50 |
杨李望 | 高管 | 42.50 |
吴正兴 | 财务总监 | 46.50 |
合计 | 434.75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依据任职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参考本地区及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管)薪酬,独立董事薪酬参照本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根据2023年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公司独立董事支付薪酬:
人员 | 职务 | 薪酬(万元) |
刘文华 | 独立董事 | 10.00 |
赵旭强 | 独立董事 | 10.00 |
合计 | 20.00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599,2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6元。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00,999,937.8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98,621.73元,募集资金净额389,401,316.07元。
截止2019年7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6,267,148.78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9,514,102.60元;于2019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14,779.5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838,266.6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0,275,527.61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7,141,360.32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8月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年8月26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于2022年度注销。本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0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 341311000018880051737 | 204,984,938.73 (注 1) | 240,275,522.42 | 活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 | 1309079029200067616 | 140,000,000.00 | 5.19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 34050145500800001064 | 50,000,000.00 | 0.00 | 活期,账户已注销 (注2) |
合 计 | 394,984,938.73 | 240,275,527.61 |
注 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元;注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度注销。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9,401,316.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38,266.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9,401,316.0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267,148.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4.0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00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40,477,402.17 | 477,402.17 | 100.00% | 2020年12月 | 77,867,953.41 | 否 | 否 | ||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249,401,316.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 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 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254,240,236.39 | 254,240,236.39 | 10,838,266.61 | 15,789,746.61 | 6.21 | 原计划2023年10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合计 | — | 389,401,316.07 | 394,240,236.39 | 394,240,236.39 | 10,838,266.61 | 156,267,148.78 | 477,402.1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为6.21%,投入主要为土地出让金及基础建设,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用地于2022年12月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晚于计划;2023年上半年度因客户要求,所有烟标产品需添加二维码,在时间安排上公司优先结合客户需求更改版式、更新设备,同时结合新二维码等设备、新的生产工艺特点论证新项目的建设布局等客观原因,造成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在2023年度卷烟包装材料的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业务量较少,按目前情况预计,未来公司面临着卷烟包装印刷业务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为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将依托在印刷包装的经验、管理、装备、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开拓卷烟包装以外的包装印刷业务(以下简称“社会包装印刷业务”),从而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丰富公司印刷产品线。公司计划将原有烟标印刷业务的富余产能用于社会包 |
装印刷业务,公司现有的印刷产能尚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109,514,102.60元。2019年 8月 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9,514,102.6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918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7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拟终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0,275,527.61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254,240,236.39 | 254,240,236.39 | 10,838,266.61 | 15,789,746.61 | 6.21 | 原计划2023年10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合计 | — | 254,240,236.39 | 254,240,236.39 | 10,838,266.61 | 15,789,746.61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工后至项目投产需要较长的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周期(预计需要18-24个月左右),难以满足公司烟标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游烟草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现有烟标产能的情况、现有研发创意人员已分别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开展研发创意工作的情况、未来烟标产能布局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多项因素后,经过审慎分析评估,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因此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用地于2022年12月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晚于计划;2023年上半年度因客户要求,所有烟标产品需添加二维码,在时间安排上公司优先结合客户需求更改版式、更新设备,同时结合新二维码等设备、新的生产工艺特点论证新项目的建设布局等客观原因,造成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在2023年度卷烟包装材料的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业务量较 |
少,按目前情况预计,未来公司面临着卷烟包装印刷业务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为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将依托在印刷包装的经验、管理、装备、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开拓社会包装印刷业务,从而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丰富公司印刷产品线。公司计划将原有烟标印刷业务的富余产能用于社会包装印刷业务,公司现有的印刷产能尚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十一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8,599,255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999,937.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登记托管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有关的含税费用人民币11,598,621.73元,可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9,401,316.07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45,486.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046,802.7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599,2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71,447,547.77元。该事项已于2019年7月22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4月16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 341311000018880051737 | 204,984,938.73 (注 1) | 238,008,271.82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 | 1309079029200067616 | 140,000,000.00 | 0.00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 34050145500800001064 | 50,000,000.00 | 0.00 | 活期,账户已注销 (注2) |
合 计 | 394,984,938.73 | 238,008,271.82 |
注 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5,583,622.66元;
注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度注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始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披露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100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45,732.50 | 36,000.00 | 集友股份 |
2 |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48,838.50 | 41,000.00 | 集友时代 |
3 | 大风科技烟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2,434.00 | 8,000.00 | 大风科技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集友股份 |
合计 | 120,005.00 | 98,000.00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因实际募集资金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故年产100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调减为140,000,000.00元,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调减为254,984,938.73元(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5,583,622.66元),大风科技烟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100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14,000.00 | 集友股份 |
2 |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25,498.49 | 集友时代 |
合计 | 39,498.49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同时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本项目所需的扩充产能及收益的目标,尽快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新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6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 | 累计投资金额 | 项目结余(含利息) | 备注 |
1 | 年产100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14,000.00 | 48.76 | 14,048.76 | 0.00 | 已使用完毕,拟注销专户 |
2 |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24,940.13 | 740.65 | 1,879.95 | 23,800.83 | 本次拟终止 |
合计 | 38,940.13 | 789.41 | 15,928.71 | 23,800.83 |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在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开区实施,建设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新建生产车间、仓库、辅助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生产设备等。项目总投资29,028.6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54,240,236.39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483.89万元)。
截至2024年4月16日,该项目已投入1,879.9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3,800.8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740.65万元,具体金额以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已购置部分机器设备,项目已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已进行厂房地基相关的基础建设。
未来,公司将该土地相关资产筹划建设其他项目使用或按其他合法方式处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3,800.8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740.65万元,具体金额以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占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61.12%。
(二)拟终止实施的原因
通过实施“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实现扩充烟标产能及增加收益的目标。
受宏观经济、下游烟草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公司近两年烟标业务发展未达到原计划的目标,且由于公司在2023年度卷烟包装材料的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业务量较少,按目前情况预计,未来公司面临着卷烟包装印刷业务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为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将依托在印刷包装的经验、管理、装备、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开拓社会包装印刷业务,从而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丰富公司印刷产品线。公司计划将原有烟标印刷业务的富余产能用于社会包装印刷业务,公司现有的印刷产能尚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后续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截至2024年4月16日,该项目已投入1,879.9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3,800.8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740.65万元,具体金额以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该部分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