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6月14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24,485,465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8元/股、最低价为4.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76,6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为目的的回购方案,以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24,485,465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8元/股、最低价为4.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76,6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