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贵州三力(60343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严格、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不得解锁的情形。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独立董事:陈世贵、归东、王强

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