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
书》,王惠英女士与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数量为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7%。
?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王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347,94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6965%;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7%。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王惠英女士与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协议转让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7月31日,王惠英女士与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惠英女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7%),以15.75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详情请查阅公司2023年8月3日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惠英股份减少)》(公告编号:2023-049)、《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王惠英女士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945,572股,减持后持股由49,793,519变动为43,847,947,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8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王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347,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65%,其一致行动人张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王惠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2,016,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287%。张海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王惠英女士与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数量为20,500,000股,过户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王惠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王惠英 | 无限售流通股 | 43,847,947 | 10.6982 | 23,347,947 | 5.6965 |
张海 | 无限售流通股 | 188,668,440 | 46.0322 | 188,668,440 | 46.0322 |
凌宗蓉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 | 0 | 0 |
合计 | 232,516,387 | 56.7304 | 212,016,387 | 51.7287 |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20,500,000 | 5.0017 |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