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3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971,006.54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936,625,578.4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21,387,733.01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72,041,101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4,287,707.00元(含税),占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6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