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5  吉比特(603444)公司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艺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

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2,343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已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数量等事项进行核实后,认为: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数量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期间分别为自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17日起12个月,实际行权起始日根据后续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时间确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