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查股网  2024-10-25  吉比特(603444)公司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501,185.6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216,083,908.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14,161,216.48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

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512,60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1-9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4,8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52,171,6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合计预计为466,415,956.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94%;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518,587,585.50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8.87%。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3人,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