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5  九洲药业(603456)公司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由公司回购注销的6,4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9,492,328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9,485,928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99,492,328股,每股票面价值1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899,492,328股,无其他种类股份。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99,485,928股,每股票面价值1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899,485,928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0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鉴于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