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3/22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0.33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105.7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68元/股~13.85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0.3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成交的最高价为13.85元/股,最低价为
13.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05.7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