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4  九洲药业(603456)公司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1,159股,发行价格为38.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3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80,611.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0,619,37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2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完成募集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300,000,000.00280,000,000.00280,000,000.00
2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150,000,000.00137,000,000.00137,000,000.00
3收购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增资项目203,000,000.00185,000,000.00185,000,000.00
4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30,000,000.00118,000,000.00118,000,000.00
百亿片制剂工程项目(一期)
5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00.00280,000,000.00270,619,373.71
合计1,163,000,000.001,000,000,000.00990,619,373.71

二、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投入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8,00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投入23,145.34万元,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比例为82.66%,主要为工程费用(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在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工程费用26,490.0094.61%26,490.0094.61%0.00
1.1建筑工程费3,200.0011.43%5,000.0017.86%1,800.0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23,290.0083.18%21,490.0076.75%-1,8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0.005.39%1,510.005.39%0.00
合计28,000.00100.00%28,000.00100.00%0.00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规划与研发中心大楼一体建设的中央控制室调整为独立建筑设置。同时,结合项目定位及未来研发需求,提高了研发中心大楼的建设标准,导致最终的建筑工程费较原预算有所增加。原投资计划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相应减少,如有不足的部分将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作

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