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02  风语筑(6034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4-008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语筑”或“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李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3.40%减少至

23.23%;公司控股股东辛浩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上海励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励构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26%减少至3.36%。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李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励构投资的通知,控股股东李晖先生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励构投资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公司股份5,400,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李晖基本情况

(1)姓名:李晖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404031970××××××××

(5)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乌鲁木齐中路××号××室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2 辛浩鹰基本情况

(1)姓名:辛浩鹰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101101975××××××××

(5)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乌鲁木齐中路××号××室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3 励构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励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3421373814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33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76、78号1013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李晖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7月31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2023.07.31- 2023.07.31人民币 普通股1,000,0000.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励构投资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4年2月29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2023.11.23- 2024.02.29人民币 普通股5,400,5120.91%
合计6,400,5121.08%

注:①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②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

年2月29日触发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2024年2月29日,励构投资减持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

二、本次变动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晖合计持有股份139,180,70023.40138,180,70023.23
无限售条件股份139,180,70023.40138,180,70023.23
辛浩鹰合计持有股份129,123,50021.71129,123,50021.71
无限售条件股份129,123,50021.71129,123,50021.71
励构投资合计持有股份25,366,0004.2619,965,4883.36
无限售条件股份25,366,0004.2619,965,4883.36
合计293,670,20049.38287,269,68848.30

注:①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控股股东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