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农牧: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5.2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5.21元/股
? “巨星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8月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63号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10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25%、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8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巨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48”。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巨星转债”自2022年10月3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25.24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6,094,309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6,195,017.89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033)。
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195,272.2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根据《募集说明书》,“巨星转债”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因此,“巨星转债”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巨星转债”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1PP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1PPAk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1PPAknk?????()()
;
派送现金股利:
PP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1PPDAknk????=(-)()
;其中:
P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本次“巨星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公式:
PPD?-
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前转股价
P
为25.24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
为0.03200元(含税),调整后的转股价
P
为25.21元/股。综上,“巨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5.24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停止及恢复转股时间
“巨星转债”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权益分派登股权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3年8月8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