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农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

查股网  2023-12-23  巨星农牧(603477)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和尽责求实的精神,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经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特定对象控股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巨星集团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表明其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坚定的信心,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表示认可,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就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2023年12月22日

独立董事: 章模英 刘亚西 邹雪梅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