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603486
证券简称:
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3-102
转债代码:
113633 转债简称:
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5.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2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2023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11,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70%,回购最高价格50.4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2.48元/股,回购均价46.6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4,994.2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9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9)。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8,818,050 | 1.53% | 8,540,860 | 1.48%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568,046,505 | 98.47% | 568,046,510 | 98.52% |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3,211,685 | 0.56% |
总股本 | 576,864,555 | 100.00% | 576,587,370 | 100.00% |
注:总股本减少的原因:1、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对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7,19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科沃斯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2、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可转债转股5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211,685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