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3633 转债简称:
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3年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1,0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8,200份,注销因离职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35,500份,合计注销1,111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24,953,700份和回购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1,0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31,000股,因离职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4,500股,合计回购注销1,0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45,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4,445,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4,445,500元。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各项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4年5月18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1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18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徐喆、汪杰
4、联系电话:0512-65875866
5、传真:0512-65982064
6、邮箱:ir@ecovacs.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