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6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2025 年12 月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19 号文”),规 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 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2025 年6 月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 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 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 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关于公司法、外 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自2025 年6 月9 日起执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