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述银行申请授信: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品种。该额度可在两年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