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备注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 84110154740002927 | 电梯智能化门系统 及配套项目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长江路支行 | 510903428210702 | 电梯智能化门系统 及配套项目 |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 | 8110501012500875863 | 技术研发中心 升级项目 | 本次注销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408410100100442733 | 营销服务网络 升级项目 | 本次注销 |
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 | 78010122000559311 | 电梯一体化 控制系统项目 |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 | 10657501040007273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结项“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及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开设的“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4,771,245.55元已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4,085,687.00元已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