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9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调整为现金收购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鉴于《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为保证回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