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晟先生、黄阳女士、胡燕女士和倪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