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高峰先生、独立董事余海峰先生、董事贺先兵先生组成,其中赵高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 届次 | 会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2022.04.2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 通过 |
- 2 -2022.04.26
2022.04.26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2022.08.14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有关事项 | 通过 |
2022.10.24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关于经营情况的相关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经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错报等情形。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及协调审计工作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相关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协调经营管理层、财务中心、
运营中心、营销中心等部门与容诚的沟通,有效保障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推进。
基于对容诚业务能力及工作质量的认可,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继续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推进审计计划,针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容诚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协调,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度和有效性,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公司稳健发展作出应有贡
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