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依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回购注销本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99,53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297,135股,注册资本为120,297,135元。以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20,197,60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20,197,605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该分配及转增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将在完成
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届时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回购注销股数均将相应调整。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即2023年4月28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限: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6月11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1:00、13:30-16:3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刘玥
4、联系电话:0512-87171278
5、邮箱:security@bafang-e.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