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八方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号)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1 |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 42,644.80 | 38,430.96 |
2 |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 23,944.24 | 23,944.24 |
3 |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13,407.94 | 13,407.94 |
4 |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 12,974.88 | 12,974.88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合 计 | 127,971.86 | 123,758.0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2900501676 | 6,090.0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3300501680 | 922.1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 512904832310804注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 512904832310605 | 2,462.8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102026529000809295 | 2,407.31 |
合 计 | — | 11,882.41 |
注: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0月11日,八方股份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开立的512904832310804完成销户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9,5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有保障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度 | /2023年1-3月 | |
资产总额 | 3,590,374,933.68 | 3,538,130,043.30 |
货币资金 | 1,380,149,141.61 | 1,505,407,159.34 |
负债总额 | 731,792,064.17 | 632,310,62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58,582,869.51 | 2,905,819,415.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0,803,884.89 | 111,771,121.17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 “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八方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