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仅存在一笔为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有限责任公司(波兰文名称:Bafang Electric (Poland)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a)提供3,424,107.50欧元担保的事项。该担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担保事项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