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关于2023年二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二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4-6月,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合计收到政府补助6,234,449.41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元)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依据 |
1 | 张江专项发展资金项目 | 2,350,000.00 | 2023年4月10日 |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
2 | 就业补贴 | 21,537.42 | 2023年4月14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8号) |
3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 108.23 | 2023年5月16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4 | 高企培育补贴 | 50,000.00 | 2023年5月22日 |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 |
5 | 软集产业发展专项 | 1,080,000.00 | 2023年5月26日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7〕673号) |
6 | 徐汇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670,000.00 | 2023年6月26日 | 徐汇区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7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62,803.76 | 2023年4-6月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期间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按其类别,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6,234,449.41元,明细如下:
政府补助内容 | 政府补助分类 | 会计科目 | 补助金额(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元) |
张江专项发展资金项目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350,000.00 | 2,350,000.00 |
就业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1,537.42 | 21,537.42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08.23 | 108.23 |
高企培育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50,000.00 |
软集产业发展专项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080,000.00 | 1,080,000.00 |
徐汇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670,000.00 | 670,000.00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062,803.76 | 2,062,803.76 |
合计 | 6,234,449.41 | 6,234,449.41 |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