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4)第00903号)2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4)第00903号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公司”)编制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为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恒为科技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恒为科技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恒为科技公司202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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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4年4月17日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295,561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932,4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899,907.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44,301.9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055,605.6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1)第0741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6,508,893.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50,713,686.0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实际募集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8月31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与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专户用途 |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 03004634388 | 0.00 | 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 |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 03004633961 | 0.00 | 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 |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 2900000010120100764408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3,202,232.59元;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2,972,133.20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334,527.9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111,083.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4,583,788.93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27,294.75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7972号《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2023年度未发生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23年度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60”号公告,公司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截至2023年8月18日节余募集资金50,644,434.97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50,713,686.04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出,并已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恒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恒为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程以及供电配套设施已经完工并通过验收,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正在进展中。因此,结合实际情况,将项目“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6月。
程以及供电配套设施已经完工并通过验收,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正在进展中。因此,结合实际情况,将项目“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6月。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111,083.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4,583,788.93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27,294.75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1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7972号《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2023年度未发生置换情况。 |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50,713,686.04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执行采购、建设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合理降低项目费用,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2023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
“本年度投入金额
”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