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市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3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沈振宇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 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之签字页)
我.沈源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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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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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之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