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关于“翔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翔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翔港转债??回售价格:100.4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回售申报期:2023 年5月31日至 2023 年6月6日??回售资金发放日:2023年6月9日??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45 元人民币 /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翔港转债”。截至目前,“翔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3年5月18日,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23日召开“翔港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翔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翔港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翔港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
1.80%, 计算天数为91天(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利息为100×1.80%×92/365=0.45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45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 2023年5月24日至 2023年5月30日期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两次回售提示
公告,并在回售实施期间(2023 年5月31日至2023 年6月6日)发布一次回售提示公告。 “翔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翔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66”,转债简称为“翔港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3 年5月31日至 2023 年6月6日
(四)回售价格:100.4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翔港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3年6月9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 回售期间的交易
“翔港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翔港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翔港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20979819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