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彭娟女士、陈少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相关报告,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彭娟女士、陈少军先生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