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实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通知,其于2024年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股东名称 | 王翔宇 | ||
股东性质 | 境内自然人 | |||
股东类别 | 持股5%以上股东 | |||
股东住所 | 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112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2月1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4年2月1日 | 3,570,000 | 1.46 |
二、 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王翔宇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295,118 | 5.01 | 8,725,118 | 3.55 |
注: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翔宇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