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实业: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02  祥和实业(603500)公司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13.59 元/股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13.59 元/股

?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 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祥和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 号)同意注 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 年3 月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50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 年3 月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 “祥和转债”,转债代码“113701”。目前转股价格为13.59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000 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 年6 月2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 年5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37)。

根据《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规定,在“祥和转债”发 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因此,本次“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 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规定,在“祥和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 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P 0+A × 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 × k) /(1+n+k);\]

派送现金股利: \(P 1=P 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k) /(1+n+k)\) 。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制订。

根据上述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 \(P 1=(P 0+A ×k) /\) (1+k),其中: \(P 0=13.59 元/股\) , \(A=4.05 元 / 股\) (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每股价 格), \(k=-7,000 / 332,790,246 \approx-0.0021 \%\) (7,000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 332,790,246 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总股数)

"样和转债"转股价格: \(P 1=[13.59+4.05 \times(-0.0021 \%)] /(1-0.0021 \%)\) \(≈13.59 元/股\)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祥和转债”转股价格不变,故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后不调整“祥和转债”的转股价格。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