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资料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Will Semiconductor CO., Ltd. Shanghai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二三年十月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在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韦尔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入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2、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 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须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5、 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
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6、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可超过三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责任人有权拒绝回答。
7、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本次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与计算、监票。
8、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点00分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代表。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专业管理人才及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二: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三: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专业管理人才及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四: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五: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
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六: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七: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八: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议案九: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纪刚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仇欢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仇欢萍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仇欢萍女士:
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1999年1月,任海尔3C商务部助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上海明释电脑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主管;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任奥多(上海)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主管;2003年9月至今,先后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资深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8月至今,任共青城威熠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今,任上海诚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仇欢萍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8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