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韦尔股份股票代码:603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虞仁荣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2、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3号1楼151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3、虞小荣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韦尔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置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韦尔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韦豪 | 指 | 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虞仁荣、虞小荣、绍兴韦豪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33.62%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 | 虞仁荣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110106************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 | 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虞仁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2MA2BD8W23L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上海清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马洪敏) |
注册资本 | 180,5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12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3号1楼151室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 | 虞小荣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211************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虞仁荣先生控制的企业,虞小荣先生系虞仁荣先生弟弟,均为虞仁荣先生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韦尔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A股股票发行被动稀释、股份减持、股份捐赠等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所致,合计持股比例从40.54%下降至33.6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虞仁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9,435,000股,绍兴韦豪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839,009股,虞小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4,8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1,598,80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0.54%。
本次权益变动后,虞仁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3,472,250股,绍兴韦豪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32,662股,虞小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2,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8,576,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2%。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A股股票发行被动稀释、股份减持、股份捐赠等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所致,合计持股比例从40.54%下降至33.6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原因 | 变动期间 | 变动 数量 | 变动后 剩余股数 |
虞仁荣 | 集中竞价 | 2021/1/5- 2021/1/7 | -1,500,000 | 277,935,000 |
非交易过户(捐赠) | 2021/1/6 | -4,500,000 | 273,435,000 | |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 2021/9/23- 2021/12/31 | -7,900,000 | 265,535,000 | |
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2/7/22 | 92,937,250 | 358,472,250 | |
非交易过户(捐赠) | 2024/10/18 | -25,000,000 | 333,472,250 |
公司于2022年7月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本次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数量以相应时点的持股数列示,未考虑除权影响。
股东名称 | 变动原因 | 变动期间 | 变动 数量 | 变动后 剩余股数 |
绍兴韦豪 | 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2/7/22 | 28,293,653 | 109,132,662 |
非交易过户(捐赠) | 2023/3/6 | -10,000,000 | 99,132,662 | |
非交易过户(捐赠) | 2023/12/13 | -10,000,000 | 89,132,662 | |
非交易过户(捐赠) | 2024/3/25 | -15,000,000 | 74,132,662 | |
虞小荣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7/17- 2021/1/5 | -588,800 | 736,00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5/25- 2021/11/5 | -16,000 | 720,000 | |
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2/7/22 | 252,000 | 972,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180,383,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09%,绍兴韦豪累计质押股份为56,45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16%。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6,839,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9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5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韦尔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虞仁荣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清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虞小荣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C楼7层 |
股票简称 | 韦尔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5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虞仁荣、虞小荣、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股份增发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361,598,809股 持股比例: 40.5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408,576,912股 变动比例: 6.92%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19/8/28-2024/10/18 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A股股票发行被动稀释、减持股份、捐赠股份所致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