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原委派宋鑫先生、李迎亚先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原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委派赵丽女士、李迎亚先生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丽女士、李迎亚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赵丽女士,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
响。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