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3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公告》《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6)。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1元/股、最低价为8.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8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1元/股、最低价为8.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8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