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8月至2024年5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等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8月至2024年5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通过问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及4月2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767,199.4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0,200,627.54元;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5,030.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887,960.37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3年2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汇聚金1号本金及投资收益。
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4月30日,公司已累计计回购公司股份1,9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00元/股、最低价为7.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75,4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8月至2024年5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理财产品未赎回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汇聚金1号本金及投资收益,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该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产发集团”)现持有公司股份64,527,327股,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4.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都产发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9,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06%。
南都产发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南都产发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事项暂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事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